关于转发《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工作的通知》的通知发表时间:2023-07-25 16:16 豫知维函〔2023〕19号 各省辖市、济源示范区、航空港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(知识产权局): 为深入贯彻《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(2021—2035 年)》和《“十四五”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》有关工作部署,推进落实《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专利产品备案工作的通知》(国知办函运字〔2022〕985号)提出的备案和认定“两步走”的整体安排,备案认定一批知识产权竞争力较强的专利密集型产品,有力促进专利产品化产业化,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印发了《关于开展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工作的通知》(国知办函运字〔2023〕584号),现转发给你们。 请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组织相关企业,务必于8月15日前,做好已备案专利产品信息更新和新的专利产品备案申报工作(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网址:www.zlcp.org.cn),逾期将不能参与2023年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。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尽快推动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、省知识产权强企等重点企业,实现专利产品备案应备尽备,并与专利转化专项实施、企业试点示范培育等工作相结合,加快构建专利产品和专利密集型产品梯度培育体系。 省知识产权维权保护中心将及时跟踪专利产品备案情况,并加强与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信息共享,加快推进工作落实。同时强化备案和认定相关数据的综合运用,加强专利产品备案和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与企业试点示范工作、专利转化专项实施等的工作联动,提升专利对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支撑效能。 请各省辖市、济源示范区、航空港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于7月26日前,将工作联系信息表发送至hnzlcpba@163.com,方便后续相关信息接收。 联系人:李 苏 刘 璟 电 话:0371-65928585 65928665 邮 箱:hnzlcpba@163.com
附件:1.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工作的通知(国知办函运字[2023]584号) 2.工作联系信息表
2023年7月25日 关于转发《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工作的通知》的通知--豫知维函〔2023〕19号 |